教化科業務職掌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4-04-30
- 資料點閱次數:703
教化科業務職掌:
一、受刑人教誨、教育及輔導。
二、受刑人累進處遇之審查。
三、受刑人假釋、撤銷假釋之建議與陳報及交付保護管束。
四、受刑人文康活動及體能訓練。
五、受刑人集會之指導及分區管教。
六、有關機關(構)、團體或人士協助推進教育、演講及宗教宣導。
七、新聞書刊閱讀、管理及監內刊物編印。
八、其他有關教化事項。
九、受刑人入監指導事項。
十、受刑人之直接、間接調查事項。
十一、受刑人身心狀況之測驗事項。
十二、受刑人之指紋、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事項。
十三、受刑人處遇之研擬、複查及建議事項。
十四、受刑人出監後之聯繫及有關更生保護事項。
十五、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事項。